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校内规章

校内规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规章 >> 正文
天门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
日期: 2024-01-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天门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标志性成果,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现提出《天门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第二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适用范围限于学校教学活动,凡主持或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改项目、竞赛等工作均可折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其他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加班、值班或其他工作的补助等按学校其他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发放。

第三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见附表1

第四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请程序。

1.凡是申请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项目应由负责部门事先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对工作量进行预算,报教学主管领导审批。

2.项目完成后由负责部门填写附表2《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表》,附领导审批的项目工作方案,交教务处审核,学院领导审批。

3.所有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务部统一计入相应学期课酬总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表》及项目工作方案由教务处留存备案。

第五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按50/课时计酬,不与职称和考核系数挂钩。

第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

天门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项目

类型

项目内容

工作量:学时数

备注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工作

专业设置评估

/

100

/

指上级部门对国家控制或限制类专业设置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专业评估或认证

/

100

/

新增新办专业论证

/

40

/

新增新办专业自查综合工作(含佐证材料、专家检查评审准备等)

/

40

/

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指导性教学文件

/

/

40

每个专业制定编审方案

审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

20

课程标准(含实训课程标准)

/

/

10

课程简介

/

/

2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

100

/

数据汇总按时、完整、准确

编制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

100

/

内部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工作(含编制工作方案、自查报告、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等)

/

100

/

教学教改项目

高水平、骨干、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等专业(群)改革建设项目立项

300

200

60

1.凡首次立项申报或首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按标准的30%核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2.重复申报未立项或验收未通过或获奖项目,按标准的10%核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3.重复申报立项或验收通过的项目,按标准扣除已发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在行核算;

4.项目中期检查按标准的50%核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5.学校主持的项目按标准的100%核算,学校参与的项目按标准的50%核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高水平、骨干、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试点等专业(群)改革建设项目验收

300

200

60

新专业、“3+2”五年制专业、专本联合培养项目申报

/

40

/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立项

200

150

80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验收

400

300

80

职教集团等产教结合项目申报

300

200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高质量课程)建设立项与资源更新维护

800

400

150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

400

300

/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

400

300

/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400

300

/

教学研究成果奖申报

300

200

100

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80

50

30

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结题

100

80

30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优秀教研室)申报

400

300

50

11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申报

300

200

100

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

/

100

50

提质培优任务完成

/

80

/

优质学校建设项目立项

2000

1000

/

优质学校建设项目验收

2000

1000

/

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立项

1000

600

/

优质专业建设项目验收

1000

600

/

高水平学校建设项目立项

3000

2000

/

高水平学校建设项目验收

3000

2000

/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

1500

1000

/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验收

1500

1000

/

职业技竞赛

教师教学能力技能大赛

150

100

50

未获奖项目按标准的30%核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教师专业技能比武

150

100

50

说专业(或说课程)

/

60

30

微课或课件制作比赛

80

60

30

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按学生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承办师生职业技能竞赛

1000

600

100

省教育厅主办或认定与奖补资金挂钩的竞赛项目为100%,未列入省教育厅认定的与奖补资金挂钩的竞赛项目为60%

育教学与比赛

国家级比赛

100

/

/

制定赛项专题工作方案

省部级比赛

/

80

/

市厅级、行业、协会级比赛

/

/

60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

/

300

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方案》

指导年教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

/

20

每周至少听课一次,并做好沟通与带教记录,每次计1课时(10课时封顶),指导实习教师折半计算。

教学考务工作

考试补考命题

1课时/

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改卷

0.02课时/

巡考、监考

1课时/人·场

顶岗实习

到市内实习点巡查,巡查教师每半天计1课时;

市外实习点巡查按出差标准补助;

撰写顶岗实习方案每份计4课时;

中职班班主任1课时//学期;

高职班班主任1课时//学期;

由实习管理部门审核和申报

第二堂指导

教师参加学生社团第二课堂指导工作量

/

/

/

按天职发〔20221号执行

讲座及

各种学术讲座、业余党校培训、心理讲座等

/

/

6

聘请校外专家教授按天门市相关标准执行

其他

教师服务企业

/

/

30

一学年不少于6次的现场服务,提交有效的岗位现状调研报告和企业“满意”以及上评价。

市内行业调研

/

/

30

根据市内行业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设置意见、课程调整意见和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2

天门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工作方案名称

(附件)

起止时间

月 至

序号

姓名

工作内容

拟计课时数(节)

1

2

……

合计

院部意见

 

 

签名:

 

 

日期:

教务处

意见

 

 

签名:

 

 

日期:

校领导

意见

注:此表由工作项目负责部门统计,由教务处审核,教学主管校领导审批,所有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核算,本表由教务处留存备案

学校地址: 湖北省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 邮编: 431700

电话: 0728-5224466(办公室)  0728-5232050(招生就业处)

Copyright @ 2012-2020 天门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110044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