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758项新标准覆盖当前职业教育专业总数的52.9%,占全国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总数的82.1%,其中,中职标准223项、高职专科标准471项、职业本科标准64项。
原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志宏介绍,新标准主要包括概述、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11个要素,涵盖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关键要素。
从体例框架上看,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概述要素,介绍了标准研制的背景,提出贯彻落实标准的有关要求;新增了毕业要求要素,进一步明确了学生毕业要求;将师资队伍单列,进一步强调师资队伍在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对接一体化设计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新标准相应地系统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3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
“对于不同层次的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有机衔接,培养规格逐层递进,课程设置逐级加深,能力素质要求逐步提高,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了路径清晰的职业能力进阶‘图谱’,将有力保障产业需求侧与人才供给侧要素的充分对接,提升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黄辉说。
实习实训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新标准更加强化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进行了系统规范。
比如,新标准补齐中职原专业教学标准对岗位实习具体要求的缺失,要求中职、高职专科专业实践性教学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50%,职业本科专业不低于60%,明确职业本科专业一般不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将工艺改进、产品(服务)设计、技术(服务)创新、技艺展示、专利研发等作为毕业设计(创作)的重要内容。
“新标准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的导向,呼应了职业教育法提出的培养‘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的要求,以充分的实践性教学学时安排加强学生动手能力、操作能力,推进以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实践能力培养。”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办公室主任张雁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