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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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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2012-04-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生工作处(团委)的工作职责:

1、负责院系学生工作的考核,做好院系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2、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施意见;

3、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综合测评、评优和奖惩等工作;

5、负责学生校内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7、组织学生勤工助学;

8、组织实施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9、负责学生军训与入学教育,会同安全保卫处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10、负责学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

11、管好用好宣传栏;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