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举办的中专部,不包括技工学校)。
二、检查内容及步骤
检查内容:学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七个方面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点》。
检查步骤: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听课,召开座谈会,交换意见。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学校自查、市教育局检查、省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5月21日前,学校开展自查。对照《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点》,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自查报告包括: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教学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
(二)市教育局检查。5月21日至25日,市教育局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三)省抽查。5月底,省教育厅组织抽查。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对各市(州)随机抽查2-3所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月,省教育厅召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研讨会,通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检查情况。
附件: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点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